沈阳:外地人在沈购房不再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
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29日发布《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通知》提到,经研究,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财联社4月29日讯,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29日发布《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通知》提到,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沈阳都市圈建设,方便外地人来沈工作生活,解决住房问题,经研究,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在沈阳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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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cls-18641233年前
沈阳的房价控制的一直很好 在东三省很辉煌的时候 房价就不高 我认为沈阳是个幸福感比较高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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