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如何影响A股生态?
2024-04-14 23:40 星期日
华泰证券
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

《新规》在2020“退市新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公司治理乱象的威慑力度——强制退市标准更严、维度更广;多措并举降低壳价值、鼓励主动退市——炒壳更难;优化过渡期,加强投资者保护力度——安排更完善。

核心观点

2024“退市新规”点评——A股退市制度改革或进入新阶段

2020年底“退市新规”发布以来,退市改革备受瞩目,截至去年底,A股年化退市率提升至1.0%。今年4月12日,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深化退市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退市格局”,证监会配套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沪深北交易所同步修订相关退市规则(后简称《新规》),退市制度改革或进入新阶段:《新规》在2020“退市新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公司治理乱象的威慑力度——强制退市标准更严、维度更广;多措并举降低壳价值、鼓励主动退市——炒壳更难;优化过渡期,加强投资者保护力度——安排更完善。

原文:

标准更严:从严强制退市标准,财务造假退市触点增多

1)重点修订财务造假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细化“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退市标准,调低财务造假退市门槛,新增一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等情形,即便未触及退市标准,一旦被行政处罚,同样实施ST。2)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针对组合类财务退市,营收标准调升至3亿元,并在亏损指标中增加利润总额为负的考察,从而强化对主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考核、加大绩差公司淘汰力度。3)完善交易类退市指标,将主板A股(含A+B股)上市公司的市值退市阈值提至5亿元。总体来看,随《新规》实施,A股因财务造假/财务指标而强制退市的比率或大幅提升,市场有望迎来加速出清。

维度更广:拓展规范类退市,强化公司治理

《新规》在2020年退市新规“注重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的基础上,新增三种规范类退市情形,以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1)新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退市情形,震慑违规占用导致资产被“掏空”的行为,督促占用方及时偿还占款。2)新增内控非标审计意见退市情形,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控报告的,设置递进式实施程序,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内控审计意见作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3)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退市情形,将典型的公司治理乱象纳入规范类考核,督促公司规范内部治理,保障投资者及时、准确地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

炒“壳”更难:组合拳扶优限劣,多措并举降低“壳”价值

我们在01.25《退市比较:借他山之石,逐己身之玉》中提到,2020年退市新规以来,截至去年底,A股年化退市率提升至1.0%,且以强制退市为主,主动退市比例不足三成。相比之下,境外企业主动退市倾向更强,其中美股自愿退市占比近八成。上述差异或主因我国上市公司“壳”价值仍存,企业保“壳”意愿更强。对此,《新规》采取“两手抓”,大力降低“壳”资源价值:1)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并推动其聚焦“提高质量/提升投资价值”主线,引导公司主动退市;2)加大对重组上市的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覆盖面,打击“假重组实炒壳”行为。

安排更完善:明确过渡期安排,大力加强投资者保护

此外,《新规》或考量更多、安排更完善。1)明确过渡期安排,保障市场平稳过渡。重大违法类:由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发出时点作新老划断,针对不同造假退市情形明确适用时点;规范类:自新规发布日起施行;财务类:以2024年度为首个适用的会计年度;交易类:自新规发布日起6个月后适用。2)健全投资者赔偿机制,强化退市全方位追责。2020年退市新规以来,先行赔付/集体诉讼等投资者保护工具作用渐显,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泽达易盛案)生效。《新规》强调,将更大力度落实投资者赔偿救济,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方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政策出台不及预期,制度超预期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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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薪韭菜1年前 · 湖北
处罚力度不够!很多行为属于诈骗行为没有入刑的处罚。罚没一些资金,对违规企业和个人获得的巨大利润没有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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