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16日电,闽发铝业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次权益变动的参与方为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城投”)和上饶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产投”)。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上饶城投将其持有的闽发铝业31.57%的股份划转至上饶产投。权益变动数额为296,329,179股,占闽发铝业总股本的31.57%。 股份转让价格为无偿划转,不涉及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为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权益变动前,上饶城投直接持有闽发铝业296,329,179股股份,占闽发铝业总股本的31.57%,为闽发铝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上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权益变动后,上饶产投持有闽发铝业31.57%股份,成为闽发铝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上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过渡期间及股份锁定的安排或进展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上饶城投在闽发铝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须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后,方可生效。 上饶城投与上饶产投于2025年4月14日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交割和债权债务的处理及职工安置等。划转标的为上饶城投持有的闽发铝业296,329,179股股份,包括对闽发铝业所享有的企业产权连同所对应的被划转方闽发铝业截至划转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有关业务和人员。划转基准日为2025年1月1日,以闽发铝业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作为本次划转的依据。自本次划转的基准日起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的登记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之日止,标的股份发生的相应损益由乙方享有和承担。自本协议生效且实施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转双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划转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本次划转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