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7日电,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布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4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1%。此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计21人。授予价格为12.47元/股。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当在60日内按照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