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券商合规受罚屡见不鲜,东北证券又因相似问题受罚,警示函直指三处违规。
财联社(深圳,记者 杨卉)讯,今年来,券商合规受罚屡见不鲜,东北证券又因相似问题受罚,警示函直指三处违规。
天津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提到三处违规,一是新营业部场所开业前,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二是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况,三是参与基金销售的人员承担与基金销售活动有利益冲突的岗位职责。
天津证监局就此对东北证券天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分公司应加强合规管理,规范业务行为,并在收到警示函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报告。
从财联社记者了解来看,确有券商出于考核压力,允许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代为销售基金产品,由此引发的合规问题不在少数。
券商经纪业务违规频发
监管高度重视营业部管理业务的合规经营。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一年针对券商的罚单有28张与经纪业务有关,证券分公司和营业部合规问题属于重灾区。
经纪业务被罚主要集中在违规开展业务、合规管理不到位等。部分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经营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不严、违规销售金融产品、投资适当性管理不足等都是经纪业务常见的风险点。
无独有偶,2022年2月11日,宏信证券大连玉光街证券营业部因“未按规定向大连证监局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被大连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22年1月12日,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因员工违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及以及对员工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被安徽证监局出具监管警示函。
2021年12月23日,国泰君安证券西宁胜利路营业部因营业部负责人兼任合规风控岗;信息技术、合规风控人员经办账户业务以及开户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等原因被青海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处罚。
2021年10月21日,贵州证监局对华融证券贵阳北京路营业部也因“营业部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非营销岗位人员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3月3日,爱建证券青岛分公司在销售合资管理计划时,因个别客户未签署合同、风险揭示书、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文件等文件,未能谨慎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分公司销售人员向投资者作出保证本金不受损失和承诺收益的行为,被青岛监管局责令整改。
2021年1月20日,山东证监局对国元证券淄博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营业部因对合规人员等非营销岗位人员下达考核任务;营业部柜台经办人员兼任信息技术岗;营业部未对客户交易区进行监控录像,未保存客户交易区期间监控录像;营业部员工知晓客户账户密码并在营业部登陆进行下单测试以及营业部向证监局提供的材料中存在内容不真实情形采取责令整改的措施。
2020年12月22日,兴业证券深圳分公司也因“变更营业场所未申请更换经营许可证”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0年1月15日,某证券天津分公司就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其中一个原因即为:分公司存在由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员工进行基金销售的行为。
常见券商因业务许可证遭处罚
对于未按规定申请换发许可证的问题虽然属于基础展业问题,但相应处罚也时有发生,按规定要求,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发生变更时,应在任职决定起的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许可证变更。
分支机构营业部地址变更的,新营业场所应与原场所处于同一城市,分支机构营业部地址变更的需在新场所开业前换证,新营业场所开业后方可关闭原营业场所。
分支机构哪些岗位互斥不能兼任
参与基金销售的人员承担与基金销售活动有利益冲突的岗位职责,这往往是是因为券商中没有做好业务隔离。
证券分支机构岗位设置的基本要求是:应当按照独立制衡的原则,确保存在利益冲突的岗位相分离,重要业务岗位应当实行双人负责制。这是一个大的原则,也是一个最基本的判断岗位之间是否互斥、是否可兼任的遵循。
首先,合规、风控、财务和技术人员不能兼任前台业务工作,参与基金销售的人员也不能从事此类职位。
这些业务岗位不能兼任:营销人员不能经办客户账户、客户资金存管、客户回访业务,交易岗人员也不能从事销售工作,参与基金销售的人员也不能从事柜台岗、客户回访岗和交易岗。
有些业务岗位虽然可以兼任,但需取得相关职业证书,如投顾、基金销售、IB业务等。
总体来看,券商经纪业务处罚一般有违规代客理财炒股;无证展业,没有投顾资格开展投顾业务、无基金销售资格开展基金销售;营业部老总兼任合规岗、柜台经办人员兼任信息技术岗;信息技术人员从事客户开发及产品销售;营业部对非营销人员下达业务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