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建议,应进一步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鼓励头部数字科技企业发挥好“头雁效应”,优化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加强政策的统筹协调和可预期性。
财联社(北京,记者 杨芮)讯,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引擎,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今年两会,数字经济成为关键词之一。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了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近日在接受财联社记者专访时建议,应进一步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鼓励头部数字科技企业发挥好“头雁效应”,优化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加强政策的统筹协调和可预期性。
发展数字经济离不开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的优化。刘尚希认为,应进一步加强政策的统筹协调和可预期性,尤其是可预期性。同时,优化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厘清监管分工,明确监管标准,在政策出台前加强统筹协调,防止“合成谬误”。他还建议减少审查类方式,明确“负面清单”,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引导作用。
刘尚希进一步分析指出,数字科技企业迭代速度很快,只有不断的迭代创新才可能保住地位、做强做大。“表面看来,头部企业很大,但是头部企业被颠覆的风险在数字经济的时代中也是很大的。数字经济时代,基于数据和数字技术的商业模式创新是最核心的竞争力。”
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中国数字经济的增速已从2018年的21%下降至2020年的9.6%,增速放缓趋势明显。
从中小创新企业来看,刘尚希提到,我国每年新增独角兽企业数量2018年之后陷入停滞甚至有所下降,而美国、欧洲、印度每年新增的独角兽公司数量持续增加,美国的新增独角兽企业数量全球份额从2018年的39%上升到2021年的近60%,而我国的份额从37%下降到8%。
对于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刘尚希认为,一方面是政策的统筹协调不足,存在重复监管现象。以APP合规为例,针对APP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监督管理执法,各部门重复检测的情况较多,且具体执法标准并不一致,企业在数字领域创新的合规性风险显著上升。另一方面是政策的前瞻性、战略性考虑不足,关注了当前风险,对发展不足带来的战略风险重视不够。
对此,他建议不断完善平台企业的监管方式,鼓励平台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头部企业持续强化基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渗透,发挥数字化对实体经济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鼓励我国数字科技企业走出去,增强全球竞争话语权。
和数字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是营商环境。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就营商环境而言,刘尚希建议,进一步优化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激发市场创新热情和能力。
在他看来,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设置资本“红绿灯”。“资本‘红绿灯’的设置亟待尽快出台。数字经济、技术创新都离不开资本的支持,要给资本的选择路径留出最大限度自由创新的空间。”刘尚希强调。
他进一步表示,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要和创新挂钩,需要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建设以及金融体系的改革,要在微观领域更多放权,鼓励创新,让投融资与创新能够更有效的实现对接。此外,要尽快出台可变利益实体(VIE)架构的清晰定义、办法和细则,帮助全球风险资本更多投资我国企业并实现良性退出。
刘尚希直言,“中国发展到现阶段并不差钱,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不少创新型企业会选择绕大弯去国外上市?这是否说明我们的上市规则、资本市场建设与时俱进不够?海外市场、国际政治环境巨变的大背景下,国内资本市场的完善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