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披露增发预案18天后收警示函 律师:后续影响待观察 已开展索赔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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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 12:24 星期二
财联社记者 任超宇
厉健律师进一步指出,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财联社(广州,记者 任超宇)讯,1月10日晚间,天际股份发布了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相关公告。公告显示,天际股份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值得关注的是,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发布定增预案,计划募资总额不超过21亿元。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财联社记者,此次天际股份被采取监管措施是否会对定增产生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目前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

根据相关公告,天际股份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而天际股份刚于2021年12月23日发布定增预案,计划募资总额不超过21亿元。其中16.1亿元投入六氟磷酸锂相关项目, 5亿元用于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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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景气度高,下游电解液需求旺盛,天际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增加,收入达14.40亿元,净利润达4.46亿元。公司股价2021年累计上涨超过75%。

具体来看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原因。信息披露方面,天际股份业绩预测不准确;2020 年度业绩预告归母净利为400万元到600万元之间,业绩快报显示预计2020 年净利润为601.97万元,但年报最终披露的净利润为-1077.99万元。重大投资项目变化情况披露不及时;子公司潮州天际投资建设四条陶瓷生产线及陶瓷制品工艺研究中心相关项目该项目自2018 年 7月起处于停工状态,截至 2020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仅为 2237.7万元,且天际股份管理层关于该项目的相关投资计划已发生变化,但公司至今未披露项目停工情况及投资计划变化情况。

此外,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准确两个问题。在财务核算方面,天际股份存在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应收账款确认不准确;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不准确;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不恰当等问题。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存在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

记者就相关问题向天际股份致函咨询,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对于上市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和高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记者:“通常来说,后续有两种可能,一是上市公司接下来向证监部门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证券交易所,违法后果“到此为止”。上市公司对监管措施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极为罕见。二是可能引发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一旦证监会认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并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厉健律师进一步指出,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目前我们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暂定:在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买入天际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预登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在证监会作出处罚后,投资者方可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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