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涉嫌违规对外担保将被“ST”,涉及原实控人赵国栋。
财联社9月4日讯,奥马电器爆雷了。
昨日晚间,奥马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现任管理层近期发现,子公司西藏网金在广州银行有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存在质押情形。该笔定期存单对外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对外担保。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奥马”,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自9月6日起停牌一天。
公告显示,根据公司现任管理层于近期获取的相关资料显示:江苏妮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作为出借方,以下简称“妮菲公司”)与西藏网金(乙方,作为借款人、存单质押人)于2020年8月签署了《借款暨担保合同》,双方约定西藏网金从妮菲公司借款1.45亿元,月息3分,年利率36%,款项应转账至西藏网金在广州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借款期满当日,西藏网金应当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至妮菲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妮菲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张家港保税区明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丁方,作为存单质押合同下的债务人,以下简称“明科公司”)在广州银行营业部开立的银行账户。
同时,妮菲公司(甲方,作为出借方)与西藏网金(乙方,作为借款人、存单质押人)、赵国栋(丙方)、明科公司(丁方,作为存单质押合同下的债务人)又于2020年8月签署了《借款暨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各方约定:(1)西藏网金从妮菲公司借款,双方就该借款签署《借款暨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文件;(2)明科公司、西藏网金与广州银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就明科公司欠付广州银行的款项,西藏网金以其在广州银行的1.45亿元银行存单作为质押。
公告称,西藏网金前述对外担保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西藏网金用以提供质押担保的单位定期存单的金额已达人民币1.45亿元。西藏网金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五)项规定的“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公告还透露,公司现任董事会将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风险,积极与相关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
事实上,仅仅十天前,奥马电器发布公告称,TCL家电集团要约收购除TCL家电集团、中新融泽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奥马电器无限售流通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49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99%,要约收购的价格为6元/股。
收购公告发出后,后一个交易日奥马电器直接一字板收盘,并于第二个交易日同样录得涨停板。
奥马电器日K线图
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奥马电器股东户数为5.43万,人均持有流通股1.773万股,人均持股金额9.771万元。
事实上,在其发布了半年报后,深交所曾下发问询函。
业绩显示,2021年上半年,奥马电器实现营业收入48.06亿元,同比增长33.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11.61万元,同比增长42.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84.69万元,同比增长1.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6亿元,同比减少5043.44%。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要求其请说明以下事项:
1、根据2020年年报,奥马电器2020年保理业务收入仅823.50万元,2021年上半年金融科技业务板块收入为0。请说明奥马电器金融科技业务板块近年业绩大幅下滑、拟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置剥离情况下,报告期内新增大额保理应收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核查相关客户、款项最终流向与奥马电器、奥马电器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奥马电器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合作关系,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该笔保理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奥马电器的应对措施。
2、根据半年报,奥马电器子公司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将9亿元保理业务资金汇入客户中油云泽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账户。2020年10月20日,奥马电器曾披露称已收回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对奥马电器应付款项合计9.41亿元,已转入汇通恒丰银行账户。上述回款金额与保理业务转出金额相近,且均仅通过汇通恒丰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