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违规使用募资近5亿,东海证券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收监管警示函
原创
2020-11-11 00:07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邹晨辉
上市公司华仪电气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近5亿,东海证券两位业务人员却持续视而不见,为此浙江证监局已下发警示函。

财联社(深圳 记者邹晨辉)讯, 上市公司华仪电气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近5亿,东海证券两位业务人员却持续视而不见,为此浙江证监局已下发警示函。

因立2018年、2019年两年持续亏损,华仪电气已被ST。此前,华仪电气因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违法情节,涉嫌信披违规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实控人、董事长等人均遭罚。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包括太平洋证券、万联证券等也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工作遭受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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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两位业务人员受罚

据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决定,经查,2018年及2019年,华仪电气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94亿元,2018年涉及金额3.07亿元,2019年涉及金额1.87亿元。其中,2.36亿元被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余用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及日常经营支出。

浙江证监局认为,东海证券两位业务人员张宜生以及吴逊先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未发现前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在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核查报告中做出合规的结论性意见。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根据证监会令第137号修改,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保荐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东海证券两位员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东海证券作为华仪电气保荐机构,并承接了非公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今年的9月25日,华仪电气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因华仪电气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担保及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违法情节,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华仪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道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陈孟列、副董事长范志实、时任财务总监李维龙等18名责任董监高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30万元罚款。拟罚款合计3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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