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合并一致行动人持股致信披“失真” 金沃股份实控人被记入诚信档案|速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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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0:49 星期二
财联社记者 陈抗
①金沃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②公司未将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③金沃股份主营业务为轴承套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年底开始启动丝杠业务,近期受到市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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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3月18日讯(记者 陈抗)凭借轴承套圈、丝杠业务切入人形机器人赛道的金沃股份(300984.SZ)在今晚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起因是实控人等的持股比例披露不准确。

被下发警示函的是金沃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在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上述人士未将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在金沃股份十大股东名单中排名第五、第九,持股比例分别为5.93%、1.96%。

浙江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沃股份在2024年12月31日的公告显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金沃转债”(债券代码123163)自2023年4月20日开始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12月25日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由82814252股增加至84503132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持股比例由49.53%被动稀释至 48.54%,稀释变动比例0.99%;持有公司股份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持股比例由49.95%被动稀释至48.95%,稀释变动比例1.01%。

金沃股份主业为轴承套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为舍弗勒、斯凯孚、恩斯克、恩梯恩和捷太格特等国际轴承企业。2023年底,公司启动丝杠业务,2024年开始与丝杠公司建立合作。金沃股份在3月的多次调研中提到,公司目前涉及的丝杠业务为螺母、滚柱等零部件的开发和生产,其加工工艺、技术与公司轴承套圈业务有60-70%的重合度,另外30%-40%公司认为不存在太大难度。轴承套圈和丝杠业务的协同布局,也让金沃股份成为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上备受关注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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