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的一些关键概念要点
融资融券,即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在开始融资融券交易之前,投资者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关键概念,以更好地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的基础知识:
1、信用证券账户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单独开立的证券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是“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
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
信用账户独立于普通账户,是新开立的账户。
客户可以将担保品证券从普通账户转入信用账户,转入信用账户担保证券须在证券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一般来说,资质较差或风险较大的证券,可能未被列入证券公司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清单。
如果是将信用账户的证券划转至普通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可提取信用账户中的资金或担保证券,但提取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同时,转出的证券存在融资负债的,仅允许提取超过融资买入证券持仓部分的持仓。
此外,普通账户的资金不可以直接转入信用账户。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是独立的银行三方存管关系(即使是绑定同一家银行也是如此),您可以先将普通账户中的现金转入银行,再从银行转入信用账户;普通账户中,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范围内的证券,可以通过掌证宝APP或其他交易系统的“担保证券划转”指令进行划转。
2、保证金
投资者在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时,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证券公司公示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的证券。
如果是以现金做保证金,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
如果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做保证金,需要按证券公司公示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简称:折算率)进行一定比例的折算。折算率的上限由交易所确定,证券公司可以在交易所范围内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基本面资质好、流动性好、价格稳定的证券折算率相对更高;反之则折算率低,或者未被纳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清单。
举例:
某信用账户无负债,持有100万现金和100万市值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A(假设折算率为0.8)。
则该信用账户的保证金总额=100万元现金+100万元证券A × 0.8= 180万元
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一定的折算率进行折算,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交易所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自行确定各类充抵保证金证券不同的折算率。
3、保证金可用余额
投资者信用账户用于可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的总额,减去投资者信用账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即为信用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由四部分组成:
(1)作为保证金的现金。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现金由保证金的现金和融券卖出所得现金两部分组成,其中融券卖出所得现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不能作为保证金。
(2)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证券由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证券两部分组成,其中充抵保证金证券部分直接经折算后计入保证金可用余额。
(3)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部分。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可计入保证金总额,融资融券交易形成的浮亏,浮亏金额需全额从保证金可用余额中扣减。
(4)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部分。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以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其中: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
+∑[(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
-∑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
-利息及费用
+∑[(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
-∑融券卖出金额
-∑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
注:如无特殊情况,上述公式中“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在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时,投资者已了结融资融券关系的,涉及的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所得资金记入可充抵保证金部分;对于部分了结融资融券关系的,证券公司可以按照比例将涉及的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所得资金记入可充抵保证金部分。
保证金可用余额仅体现了开仓能力的大小,即便为负数,也并不代表信用账户有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信用账户风险情况需要关注维持担保比例。
4、标的证券及保证金比例
标的证券是指证券公司在交易所认可的范围内确定并公告的,可供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目前标的证券包括股票和基金。
一般来说,证券公司公示的标的证券范围,一般小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投资者在信用账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标的证券时,需要占用信用账户的保证金;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后,信用账户的可用保证金会相应减少。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券卖出证券时,需要交存的保证金与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金额的比例,即为保证金比例。
X100%
例一:现某信用账户可用保证金余额为100万元。股票A融资保证金比例:100%,现该信用账户融资买入50万元后,则客户的可用保证金余额为50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可用保证金余额100万元 - 融资买入50万元 × 融资保证金比例100% = 50万元
例二:现某信用账户可用保证金余额为100万元。股票A融资保证金比例:200%,现该信用账户融资买入50万元后,则客户的可用保证金余额为0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可用保证金余额100万元 - 融资买入50万元 × 融资保证金比例200% = 0万元
5、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指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是信用账户最重要的风险评估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为:
在合同约定中,以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为准。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由于需要增加计算当日利息费用,因此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通常略低于收盘维持担保比例。
如果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以当日清算后数据为准)低于平仓线(130%),投资者需要在追保期限(2个交易日)内采取有效措施,使追保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日终清算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警戒线(140%),否则将触发平仓。
如果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以当日清算后数据为准)低于紧急平仓线(120%),投资者需要在次一交易日上午9:30前采取有效措施,使改日自上午9:30起任意时间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警戒线(140%),否则将触发强制平仓。
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时,信用账户不允许进行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仅允许自有资金买入标的证券范围内的证券;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时,信用账户不允许进行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和担保品买入交易。
例:假设投资者A开立信用账户后,转入了100万元证券,融资买入了50万元证券。则信用账户中:
总资产=100万元自有资产+50万元融资买入证券=150万元
假设投资者A持仓的证券整体下跌了57%,且不考虑其他息费,则:
总资产=150万元X(1-57%)=64.5万元
即该投资者A信用账户当日清算后的维持担保比例跌破平仓线130%(但仍高于紧急平仓线120%),需要在随后2个交易日内通过降低负债(卖券还款或卖出融资标的)、转入现金资产、划转担保物至信用账户(划转当日日终清算后到账)等方式提高维持担保比例至警戒线140%及以上,否则将触发强制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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