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部分关联交易等致违规 均普智能被监管警示
原创
2024-08-02 19:33 星期五
科创板日报记者 吴旭光
①均普智能有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是警示,对公司经营没有影响,对个人履职也没有影响;
②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苏姓主任律师表示,虽然警示函本身不是非常严重的处罚,但也从侧面说明该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其记录在诚信档案中的后续影响不容忽视。

《科创板日报》8月2日讯(记者 吴旭光) 8月2日晚间,均普智能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科创板日报》记者今日(8月2日)致电均普智能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因为是警示,对公司经营没有影响,对个人履职也没有影响。”

“对关联交易行为等持续规范,其实是监管部门整治上市企业公司治理不规范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苏姓主任律师在接受《科创板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种处罚的言外之意是对被处罚对象进行警告,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虽然警示函本身不是非常严重的处罚,但从侧面说明该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其记录在诚信档案中的后续影响不容忽视。被处罚对象应当认真对待,及时整改违规行为,以避免未来更严重的后果。”该苏姓律师补充。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沪市上市公司2022至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均普智能的信披评级分别为B。

根据交易所发布的《评价指引》,上市公司信披评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上交所指出,经查明,均普智能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存在延迟披露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情况、未披露部分关联交易。

其中,关于未披露部分关联交易,2019年7月,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房产”)签订《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合同约定均胜房产向公司提供“宁波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代建项目管理服务。

公告显示,2022年至2023年,均胜房产持续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提供代建项目管理服务,均普智能每年向其支付400万元,其中2022年度发生额占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12%,但均普智能未将其作为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均普智能及董事长周兴宥、董事会秘书孙培泰、时任董事会秘书郭婷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均普智能方面表示,将全面接受并依照规定尽快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加强学习,完善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业绩方面,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均普智能实现营收4.79亿元,同比增长119.45%;实现归母净利润-3828万元,同比亏损收窄,上年同期该公司净利为-45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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