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卓越新能董事长叶活动表示,公司长期以来都是通过竞争性发标报价,并以价高者获得定单的模式进行贸易,不存在低价倾销; ②律师表示,在实践中,欧盟对中国的“双反”调查多以征税结案,且税额较高。
《科创板日报》12月22日讯(记者 余佳欣) 欧盟委员会于今年12月20日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油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12月21日晚间,卓越新能公告称,2022年、2023年1-9月,该公司出口至欧盟的产品金额分别占其营业收入的91%、88%。目前该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全力应对本次调查。
对于此次调查,卓越新能董事长叶活动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这属于)正常性国际贸易争端,公司有信心赢得官司。”
据媒体报道,欧盟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提到:“欧盟生产商已提交证据,证明从中国进口的生物柴油以人为压低的价格进入欧盟,这些进口产品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行业,因为他们无法与如此低的价格竞争。”
“公司长期以来都是通过竞争性发标报价,并以价高者获得定单的模式进行贸易,不存在低价倾销。”对此,叶活动向《科创板日报》表示。
卓越新能主营业务是以废油脂资源从事生物柴油及生物基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主要产品包括生物柴油、工业甘油、生物酯增塑剂、醇酸树脂等。
从业绩表现来看,今年前三季度,卓越新能营收25.38亿元,同比减少29.99%;归母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减少64.42%。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欧盟多次启动对于生物柴油的审查。其中,今年4月,ISCC启动对中国生物柴油认证企业的审查;8月17日,欧委会提出反规避调查,主要针对印尼经由中国和英国出口到欧洲的生物柴油。
在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卓越新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学东曾坦言,受到欧盟对中国生物柴油出口的溯源调查,造成欧洲买家采购意向下调,该公司业务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目前,卓越新能正拓展其业务。卓越新能董事长叶活动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卓越新能新加坡、荷兰两家子公司已着手在船舶生物柴油的全球市场推广。”
公告显示,本次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根据欧盟反倾销调查程序,欧盟委员会预计将于立案后7-8个月作出初裁,如果欧盟委员会在初裁中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将于初裁公布后第二日起开始生效。欧盟委员会预计将于立案后13-14个月作出终裁。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解释称,反倾销调查流程主要包括申诉、立案、初裁、终裁和申诉。立案后,欧委会向所有厂商(主要是申请中指明的出口商、出口生产商和进口商)发出倾销调查问卷,并且向欧盟生产商发出损害评估调查问卷。“这些调查问卷会询问相关企业的一般信息以及关于经营统计资料的具体情况,如:营业额、销售量和销售额等。”
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EBB)曾在一份声明中称,到2023年,中国一直是欧盟27个成员国最大的生物柴油出口国。
就在昨日(12月2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自2008年以来,欧盟先后对美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阿根廷等贸易伙伴出口的生物柴油产品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等多种贸易救济措施,其违规做法被相关成员多次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进一步表示,在实践中,欧盟对中国的“双反”调查多以征税结案,且税额较高;另一方面,欧盟对中国产品发起调查以后,其他国家也可能会跟进对中国产品发起类似调查。相关措施一旦落地,将不同程度影响中国出口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活动。
“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了解欧盟贸易救济措施和市场监管要求,并积极应对有关欧盟调查,具有重要意义。”孙宇昊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建议中国涉案企业根据欧盟市场份额与容量、公司发展趋势及自身的应诉条件(如销售、供应、生产等全价值链条的财务核算体系完备情况)等因素考量参与应诉的必要性,科学规划应诉方案,包括聘请专业人士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