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个别交易对手方准入及是否持续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中信建投审查不到位; ②近5年仅有8张场外业务罚单,被罚券商包括华泰、中信建投、中金、光大、东方、广发。
财联社10月17日讯(记者 高艳云)年内首张场外业务罚单落地。10月17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一张罚单,中信建投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在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中,中信建投证券存在对个别交易对手方准入及是否持续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审查不到位的情况。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况反映出中信建投证券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该规定指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场外业务罚单近年并不多见,近5年也仅有8张罚单,上述中信建投罚单为今年首张,2022年仅有3张行业场外业务罚单,中信建投证券、中金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华泰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此外,2021年有1张罚单,光大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2020年没有相关罚单,2019年有3张罚单,东方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广发证券被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相关负责人被采取监管谈话。
5年7张场外业务罚单
因场外业务违规遭罚,相关罚单并不多见。
易董数据统计显示,自2019年以来近5年时间,涉场外业务违规罚单总计有8张,其中包括上述罚单在内的中信建投证券罚单有2张,华泰证券、中金公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罚单有1张,广发证券有2张。
中信建投证券的另一张罚单发生在2022年6月2日,证监会披露的罚单显示,中信建投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证监会发现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
2022年6月2日,华泰证券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二是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三是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流程执行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衍生品准入管理。
同日,中金公司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证监会发现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
2021年11月19日,光大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公司违规内容之一为“外衍生品合约的名义本金数据存在人工录入错误”。
2019年12月12日,东方证券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违规内容之一是,公司未将合规职责与风控职责严格区分,合规部内设风险经理岗,承担财富管理业务部、场外业务部、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职责。
2019年8月2日,广发证券被证监会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公司被采取限制增加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6个月、限制增加新业务种类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发证券涉及的具体违规内容包括,一是对广发控股香港或者香港子公司风险管控缺失,包括对香港子公司新业务风险管控不足,风控系统未实现对香港子公司风险数据的全覆盖,对香港子公司风控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二是对广发控股香港合规管理存在缺陷,对香港子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缺乏监督;三是对广发控股香港内部管控不足,包括财务、组织架构管控不力等;四是作为数据报送的责任主体,未做好广发控股香港月度数据统计工作,向证监会报送的数据不准确。
广发证券时任总经理兼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广发控股香港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其对广发证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合规问题不容忽视
合规问题,已成为券商场外业务违规的主要情形,相关合规内容均有较为详细的明文规定,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项。
中信建投证券2022年的罚单涉及《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即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范围不得超出融资融券标的当期名单,股票指数标的不得超出协会规定的范围。
华泰证券罚单涉及的《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即对于合约期限30天以下、行权价偏离标的资产市场价格超过20%的合约,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应当对产品合约设计的合规性进行审慎评估并出具书面合规意见。
中金公司去年的罚单涉及《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规定指出,商品类、股票股指类场外期权交易对手方,应当是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股票股指类等其它场外期权交易对手方还需满足其他更为细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