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当地为二孩、三孩中考加10分的做法,显然给那些独生子女及其家长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这种做法有悖教育的本义。
日前,山西省泽州县火了。据媒体报道,为了鼓励生育当地政府近期出台“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九项措施”,其中“中考报考县内公办高中时可加10分”等罕见“福利”引发了诸多争议,一度还成为热搜话题。
据2021年“七普”数据,泽州县常住人口为414999人,与2010年“六普”的484174人相比,10年减少了69175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地出台多项针对本地户籍的鼓励生育措施并不意外,客观来看其中不少措施也具备合理性。比如,“县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女职工生育从三胎,在山西省158天产假的基础上,可再延长60天”、“在泽州县落户、就业(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二(三)孩家庭子女,在本县公办托儿所就学,二孩学费减免50%,三孩学费全免;在本县公办幼儿园就学的二(三)孩学费全免”、“二(三)孩家庭子女就医可在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享受绿色通道,免除门诊挂号费;三孩子女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等措施覆盖了从生育到养育的多方面,足见当地政府刺激生育的诚意。
但唯独“中考报考县内公办高中时可加10分”这一条,却在社交媒体圈内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原因也不复杂,因为这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尤其在当前国内依旧实行“中考分流”的大背景下,中考对于每一个年轻学子的重要性仍然是不言而喻的。
要知道,当前仍然有近一半的初中生无法进入高中,尽管职校生的待遇在不断提高,其职业前景也未必比大学生差。但在普通人的传统观念中,考上高中继续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仍然是一件大事。泽州当地为二孩、三孩中考加10分的做法,显然给那些独生子女及其家长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这种做法有悖教育的本义。进一步来说,抛开此举是否公平不论,涉及中考这种事关下一代的大事,当地政府有没有权力出台这样的“加分项“,则恐怕也是值得商榷的。
笔者认为,此次引发争议的鼓励生育中考加分措施,各地应该引以为戒。去年8月,发改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体现了国家对于人口问题的重视。地方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出台各项鼓励生育固然必要,但也要高度警惕一些政策做过了头,打着“促生育”的旗号有损社会公平正义。鼓励生育固然是百年大计,但操之过急绝不可取,更不能好心办坏事、办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