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牵连保荐机构,立案调查影响不断,东北证券发债遭监管问询
原创
2023-03-09 17:31 星期四
财联社 李俊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其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财联社3月9日讯(编辑 李俊)昨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要求东北证券补充说明此前被立案调查的案件具体情况,并评估立案调查对本次公开发行债券事项的影响。

据悉,问询函中所指的案件为,2023年2月6日东北证券因在执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豫金刚石多次收到财报问询函,2020年被查出曾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经调查,豫金刚石2016年至2019年财务信息披露严重不实,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同时,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40亿余元。调查还发现,在上述期间,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亿余元。

此外,豫金刚石涉及多项诉讼/仲裁案件,截至去年6月案件金额合计约为651,240.4万元。2022年5月,豫金刚石被强制退市,其曾在A股市场实施一笔规模达45.88亿元的定增,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

本次东北证券拟发行的为一只70亿元小公募债,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于2022年12月19日受理,该项目状态为提交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除本次发债收到问询函外,东北证券此前的股权转让与减持计划也同样受到立案调查的影响被暂停。

据了解,2022 年 7 月 26 日,东北证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曾签署了拟将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30%股份转让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随后,2022年12 月31日东北证券再公告,其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计划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经确认,截至股权转让与减持计划被暂停前,亚泰集团意向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仍在推进中;吉林信托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然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公司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东北证券表示,鉴于公司股东亚泰集团意向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及吉林信托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均属于规定不得减持范畴,公司已书面告知并提示股东亚泰集团和吉林信托,在上述规定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对于本次立案调查所产生的影响,东北证券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预计不会对其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东北证券自身业绩时隔三年再次出现大幅下滑。2022年东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50.81亿元,同比减少32.05%;净利润2.3亿元,同比下降85.81%。公司表示,因受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投资业务、投行业务盈利表现不及预期,整体业绩出现了较大幅度下滑。

此外,证监会在本次的问询函中表示,东北证券需对补充说明内容逐项落实并在3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回复的,可依法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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