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投教】关于市值退市的三个问题
2023-02-17 08:44 星期五
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市值退市?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上述交易日不包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

2、上市公司面临市值退市风险情形的会有风险提示公告吗?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3、上市公司市值退市指标的具体起算日期?

答: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要求,主板上市公司市值退市指标自2021年7月1日起计算相关期限。

创业板上市公司市值退市规则自2020年6月1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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