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与卖方首席的微信互动引起激烈讨论,网友评论:新的“小作文”套路?
财联社1月13日讯(记者 杨卉)一则东方日升全球市场总监庄英宏(Leon Chuang)与卖方首席的互动微信交流,最近几天持续发酵。由此也引起股民的激烈讨论,有网友评论称,这又是啥套路?也有意指为新的“小作文”套路。这也不禁让大众思考这一朋友圈互动是否合规。更有投资者@证监会发布进行“线上举报”,认为这已属于内幕交易范畴。
12日早间,东方日升紧急发布澄清与致歉公告,深交所的关注函也同在早间送达。深交所要求东方日升说明在朋友圈公布数据是否属实,并要求核查朋友圈发布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未公开披露信息,要求东方日升核查报道所涉信息公开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上市公司致歉声名和监管函接踵而至,对于电新首席分析师的“朋友圈调研”,中信建投回应称,以上市公司回应为准。
在东方日升的澄清和致歉公告中,公司认为庄英宏的朋友圈回复为其个人基于对光伏行业多年的经验了解、判断及持续跟踪市场相关公开信息的回复,与行业公开数据相一致。
“朋友圈调研”合规性引争议
综合来看,本次网络热议内容主要聚焦在两方面。
一是上市公司高管披露订单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的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等。
作为上市公司市场总监,朋友圈分享公司订单利好情况、同分析师沟通传播公司价值也是正常操作,但在朋友圈直接透露公司在手订单情况是引起本次争议的关键,如果该数据公布属实,则属于非法定渠道发布重要信息,若不属实,则有涉嫌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二是朱玥的新型“朋友圈”调研方式引起争议。目前业内分析师通常有两种常规调研模式,一种是线上通过电话会、腾讯会议交流,另一种是实地走进上市公司拜访交流,朋友圈调研则实属罕见。
依据《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分析师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专业、诚信的执业原则,并且要规范自身行为。
分析师言行受到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个别分析师的不当言行,可能引发所在机构甚至整个行业的信誉危机。各券商也应建立健全分析师向客户服务、发布信息和言论的事前报备审批程序,防范分析师执业活动脱离公司统一管控。
对于目前研究所要求的分析师合规管控,有券商首席告诉记者,合规管控主要强调分析师在调研中获取的非公开信息不能对外发布,加强分析师执业声誉风险管理方面。
11月1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关于规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开展投资研究活动的通知》中,就强调应当建立调研活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调研活动的管理,上市公司调研纪要仅供内部存档或撰写研究报告使用,不得违规对外发布或提供给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还强调应当建立调研活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调研活动的管理,上市公司调研纪要仅供内部存档或撰写研究报告使用,不得违规对外发布或提供给客户。
除了四个“不得,”一是不得为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二是不得为调研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三是不得主动寻求上市公司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四是上市公司调研纪要仅供内部存档或撰写研究报告使用,不得违规对外发布或提供给客户。
还提到三个“禁止”,一是禁止投研人员主动打探内幕信息,二是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三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
朋友圈舆情管控问题受重视
近一段时间以来,屡有从业人员因朋友圈言论受到网络关注,更有券商员工因微信传播不实消息被警方行政拘留。
在2022年8月,一则疑似朱玥在朋友圈发布的辟谣信息也曾引起市场热议。网传截图称“(朱玥)团队昨日并未发布关于任何个股信息,目前市场流传信息摘抄于五月份的报告,有些人炒股票请有点底线,自重!”,意在对市场流传的个股“小作文”进行辟谣,但随后中信建投研究所方面对这则朋友圈截图的真实性进行了否认。
2022年7月,深圳证监局下发通报表示,国泰君安营业部员工传播华兴银行不实言论遭警方行政拘留。
去年成为网络热点,让分析师“出圈”的事件还有不少:有分析师在朋友圈“甩卖”光刻机;有两名曾在中信建投研究所共事3年的分析师在朋友圈爆发骂战;还有前西部证券通信首席傅鸣非,因在微信群中发布涉及南京银行的判断与风险提示的群聊记录引起网络传播而被解聘。
微信朋友圈私域平台言论因网络而扩展到公域被放大,对券商的公关工作与分析师声誉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次事件指向的分析师与董秘互动则再次对分析师及上市公司高管的声誉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