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对投行IPO高撤否出重拳!直指机构存侥幸心理、急于抢跑占位、采取拖延战术、习惯掩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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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1 13:25 星期四
财联社记者 高艳云
直指机构存侥幸心理、急于抢跑占位、采取拖延战术、习惯掩饰问题。

财联社12月1日讯(记者 高艳云)地方证监局正在对IPO撤否项目高度关注,保荐机构压力陡增。

近日,广东证监局向辖区券商投行部门下发了最新一期《广东资本市场监管动态》,本期为“撤否项目保荐机构执业问题通报专刊”,广东证监局提到,2021年以来,辖区共有30家保荐机构执业项目出现撤否现象,其中7家机构近3年在辖区仅有1单保荐业务并撤回项目,4家保荐机构因年度撤否项目多于2家,连续两年被广东证监局约谈提醒。此外,东兴证券近三年申报的5个项目全部以撤否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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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分析了辖区近两年撤否项目具体成因,其中提到撤否项目的保荐机构存在执业理念不适应等多方面问题,一是执业理念转变滞后,“带病闯关”心态犹存,二是板块定位不准确,科技、创新、成长属性论证不充分,三是执业未勤勉尽责,核查把关不到位,四是资源保障存在不足,违规执业时有发生。

广东证监局指出,有的机构执业理念转变滞后,“带病闯关”心态犹存。有的机构心存“侥幸心理”,有的机构急于“抢跑占位”,采取“拖延战术”,有的机构存在“回避心理”,习惯于掩饰问题,对于控股股东控制的同业但不竞争的实体,以控股股东不控制该实体规避同业竞争论证,在审核环节被发现后,造成恶劣负面影响。

广东证监局要求,辖区各机构应高度重视项目撤否危害后果,全方位提升保荐执业质量,多举措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各层级资源保障。下一步,将依据执业质量指标对辖区保荐机构精准画像,对撤否率较高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联合地方政府持续开展撤否项目保荐机构约谈通报工作,对“一查就撤”等保荐项目实施专项抽查。

8月份以来,深交所对多位投行保荐代表人发出监管函,所涉项目均为创业板IPO撤单项目。根据IPO项目“更新日期”统计,截至11月30日,今年以来,创业板注册制拟上市公司处于“终止(撤回)”状态的共有117单,保荐终止(撤回)项目数量居前的十家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9单)、海通证券(8单)、民生证券(7单)、国泰君安(7单)、国信证券(7单)、华泰联合证券(7单)、长江证券承销保荐(6单)、中信建投(6单)、中金公司(5单),招商证券(4单)。

整体数据:30家券商投行IPO项目撤否

广东证监局表示,为进一步提升申报工作质量,分析了辖区近两年撤否项目具体成因,归纳了保荐机构执业质量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监官举措,现予以通报,希望各保荐机构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切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把真实的公司、优秀的公司选出来,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共同营造资本市场发展良好生态。

本期监管动态显示,近年来,随着IPO申报家数连续多年保持高位,广东辖区撤否项目有所增多,且存在一定增长趋势。2021年以来,辖区共有30家保荐机构执业项目出现撤否现象,其中7家机构近3年在辖区仅有1单保荐业务并撤回项目,4家保荐机构因年度撤否项目多于2家,连续两年被广东证监局约谈提醒。

本期监管动态提到,东兴证券近三年申报的5个项目全部以撤否告终,辖区2021年以来只有2个被否项目,均由该机构保荐。

广东证监局指出,近年来,随着辖区IPO申报家数快速增长,由于保荐机构执业质量等问题造成的撤否项目有所增多,一定程度上影响注册制改革落地成效,制约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发挥。

问题一:“带病闯关”心态犹存,急于“抢跑占位”

撤否项目反映的有关问题来看,既有IPO项目自身经营问题,又有保荐机构履职充分与否等问题。

广东证监局指出,从撤否项目成因来看,部分拟上市公司主要受疫情反复、中美博弈、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消费疲软等多重外部因素影响,造成经营业绩明显下滑,甚至引发可持续经营风险,导致发生撤否情况。

“但与此同时,多数撤否项目仍然暴露出相关保荐机构存在执业理念不适应、履职尽职不充分、辅导质量不过硬等多方面问题,业务团队执业能力亟待提升。”广东证监局在本次监管动态中称。

广东证监局指出,有的机构执业理念转变滞后,“带病闯关”心态犹存。

有的机构心存“侥幸心理”,首次申报质量偏低,“一查就撤”“一督就撤”多发频发,提前设想二次申报再提升执业标准,以应对大概率面临的检查督查。

有的机构急于“抢跑占位”,采取“拖延战术”,对于实际控制人股权纠纷等风险隐患,不在辅导期及时化解,寄望在审核过程中加以解决,结果纠纷持续升级,影响上市进程。

有的机构存在“回避心理”,习惯于掩饰问题,对于控股股东控制的同业但不竞争的实体,以控股股东不控制该实体规避同业竞争论证,在审核环节被发现后,造成恶劣负面影响。

问题二:板块定位不准确,科技、创新、成长属性论证不充

广东局指出近两年辖区共有12个项目因不符合科创板、创业板定位发生撤回,共涉8家保荐机构。

有的机构对发行人“实现进口替代”论证不充分;有的机构未能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准确判断发行人不符合科创板“硬科技”要求;有的机构明知企业科创属性不足,却未能有效引导企业申报合适的板块;有的机构对于发行人在册发明专利均为3年前取得。

问题三:执业未勤勉尽责,核查把关不到位

有的机构申报前对于关联方异常资金流水、规模较小企业成长性等方面的核查标准过低,核查程序不足,工作准备不充分,后期因审核问询反复补充核查取证,致使3个月未完成回复而终止审查。

部分机构针对发行人现金收款较多、第三方回款金额和比例较大关联经销商销售比例较大等问题,未督促企业在申报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规范有关情形。

“东兴证券对于前期已经‘一否一撤’的项目,未能核查清楚前次现场检查已经发现的发行人涉嫌体外资金循环问题即予申报,导致项目再次撤回。”广东证监局指出上述具体问题。

问题四:资源保障存在不足,违规执业时有发生

有的机构申报前临时更换第一保荐代表人,新任保代对项目了解有限,影响后续工作开展,拖累项目推进成效。

有的机构承揽业务时承诺的人力投入后期无法保障,实际承做项目人员资历较浅、经验不足,承做项目质量不高。

有的机构出现质控负责人担任项目保荐代表人的明显违规问题,事发后申报项目被撤,保荐机构及多位责任人被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后续举措:撤否项目保荐机构将被约谈通报

广东证监局指出,申报项目遭遇撤否拖延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进程,影响地方政府实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战略,有损保荐机构市场形象和行业声誉。辖区各机构应高度重视项目撤否危害后果,牢固树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执业理念,担当全面核查验证责任,强化把好“入口关”作用,切实履职尽责,压降撤否数量。

首先,全方位提升保荐执业质量。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申报即担责”原则,对辅导中发现的发行人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内控制度方面的问题,督促企业在申报前彻底整改规范到位。

二是提高执业标准。按照经得起现场督导和现场检查的标准对待每个申报项目,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保荐辅导、尽职调查、核查把关等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职业怀疑能力,深挖细查隐藏关联方、财务数据异常、个人资金流水异常等潜在风险,保持高度的职业审慎,核清查明有关事实,在前端把好保荐企业质量关。

四是把握申报节奏。审慎评估经营规模较小、财务指标贴线、业绩波动较大企业的申报计划合理性,强化对企业盈利预测的分析复核,指导发行人合理确定发展规划和申报安排。

其次,多举措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用好科创板预沟通机制。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合力把脉拟上市企业科创属性问题。对于科创板定位存疑的企业,应在辅导验收前与交易所审核部门进行正式预沟通,把好科创板“硬科技”认定关。

二是把握创业板“三创四新”总要求。紧扣创业板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板块定位,申报前充分论证有关企业的成长性和创新性,准确适配创业板。

三是多措并举服务好中小型创新企业。强化北交所发行审核政策宣讲,引导创新型中小企业尽早在新三板挂牌。指导暂不具备发行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保持耐心,练好内功,用好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形式,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最后,强化各层级资源保障。

一是提升公司总部层面对辖区项目的重视与投入,对重点项目、重要事项公司高管人员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项目高质有效推进。

二是强化质控内核把关作用。辖区执业项目较多的异地注册保荐机构应在总部质控或内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辖区IPO项目协调沟通工作,及时传导监管要求,确保各项质量控制要求执行到位。

广东证监局要求,对于撤否项目,质控内核部门应会同业务部门分析撤否原因,于项目撤否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撤否项目专项说明。撤否项目再次申请辅导验收的,相关机构质控内核部门应牵头开展专项核查,并在申请辅导验收前,向我局报送专项核查报告。

三是配优配强项目团队,保障项目执行胜任能力。

广东证监局要求,对于保荐机构随意变更项目组核心成员、违背诚信义务配备项目人员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广东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依据执业质量指标对辖区保荐机构精准画像,对撤否率较高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联合地方政府持续开展撤否项目保荐机构约谈通报工作,对“一查就撤”等保荐项目实施专项抽查,持续提升辖区企业申报上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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