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时评】豁免短线交易限制有利外资进一步投资A股
原创
2022-10-17 12:25 星期一
财联社记者 梁柯志
在交易规则上的一视同仁,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一步的制度和政策铺垫。

10月16日消息,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的两项政策:即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参照境内公募基金按产品计算持有证券数量,豁免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据悉相关思路和措施已基本明确,有关方面正在履行相关程序,条件成熟时将依法公布实施。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北上资金已经成为A股市场方向标式的力量。截至2022年9月底,外资持有A股流通市值2.77万亿元,占A股总流通市值的4.35%。今年1至9月,沪深股通累计净流入A股市场520多亿元。目前在深沪港通机制下,外资一般通过香港结算进入A股,而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不参与实际交易。虽然境外公募基金在管理模式上与境内公募基金没有本质差别,但合并计算敞口信披以及短线交易的规定对其投资A股交易还是形成了一定的困扰,市场此前就一直有呼声希望能比照中资机构统一监管。

所谓短线交易限制,其根源是为防止内部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从中获益。《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监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考虑到机构投资的特殊性,境内机构投资者早在2007年就获得证监会的豁免,境内公募基金包括社保基金目前均是按产品计算持有证券数量,对一家基金公司管理的多只公募基金合并持有同一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并在6个月内买卖的,不认定为短线交易。其中的核心在于,基金公司没有要约收购的功能,同时此类披露集中持股的行为也容易引导市场操作股票。但规则亦明确,对一家基金公司管理下的一只公募基金持有某一上市公司的股份累计达到5%的,仍然要依法披露并应遵守短线交易规定。

此番给予外资基金和机构同等的认定和豁免标准,无疑将减少机构操作的便利性和后顾之忧,进一步鼓励和吸引外资机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亦可直接和间接提高A股市场的活跃度。而考虑到在市场行业准入方面,证监会已于2020年全面放开证券、期货和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机构在经营范围和监管要求上均实现国民待遇。笔者认为,此次在交易规则上的一视同仁,也是对资本市场国际化进一步的制度和政策铺垫。

从全球市场容量来看,股票市场的规模和总量上依然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股票市场规模高达114万亿美元。其中,整个亚洲市场的总规模就高达约30万亿美元,占当前全球总规模的27%左右。在今年以来美元强力加息的影响下,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承受资金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而中国货币政策和市场处于扩张期,在经济复苏向上的背景下,A股市场依然是全球最有潜力和吸引力的股票市场之一。此时的进行制度性、便利性的交易机制创设,有望加速加速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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