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还贷新政:唤醒“睡眠资金”
2022-07-05 21:21 星期二
澎湃新闻
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可通过唤醒原来不能使用的公积金账户资金,实现了公积金的明补。

7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购房还贷新政,“一人购房全家帮”。

凡是在唐山今年6月1日新购房职工均可享受新政,新政于2022年7月15日开始办理。政策规定:凡是在唐山区域内,单身职工贷款购房,其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已婚职工贷款购房,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父母贷款购房子女或已婚子女夫妻双方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对于还贷能力不足的,作为共同还款人允许参与还贷能力计算提高贷款额度。以上人员必须同时为唐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该政策具有三大“含金点”。一是促进本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按照省、市关于做好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的有关要求,为提振市场、促进消费、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群体以及临近退休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需求,出台此政策。此政策不仅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也同时适用于公积金职工商业贷款购房。

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保障性和互助性。针对当前新市民和青年群体以及外来人才创业,使用贷款购房最大的障碍是工资收入不高、还贷能力不足、无法达到贷款最高限额,通过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刚性提升了还贷能力;另外,临近退休的职工,也有改善性购房需求,最大障碍是贷款年限只能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能贷年限较短,因而会产生月还款额达到上限的压力,也面临着因还贷能力不足而无法达到最高限额的问题,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刚性提升了父母的还贷能力,通过“全家帮”实现改善性住房购买。

三是唤醒“睡眠资金”,将家庭的“暗补”变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明补”。购房还贷存在着因每月还贷的支出,降低家庭可支配现金消费的困难,通常是父母或子女用工资给予支持、补助。此政策出台使用后,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可通过唤醒原来不能使用的公积金账户资金,实现了公积金的明补,不仅为家庭降低了还贷压力,而且让父母或子女日常消费也变得更加轻松,从而提升了整个家庭的幸福指数。

今年以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台一系列新政,包括从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和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两方面推出贷款利好新政“组合拳”,3月15日起,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仍执行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

此后的6月15日起,唐山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此外,河北省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同时调整了购房商业贷款政策,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对全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没有贷款的住房套数,已有两套住房正在贷款,第三次购房贷款时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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