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有关部门和地方可考虑对融资中介进行全面的筛查评级,同时准确理清融资中介合法和违规行为的边界。
5月以来,一些地方开展国有平台企业融资中介领域违规获利追缴专项行动,引发债券圈和媒体关注。笔者注意到,包括江苏在内,浙江、湖南、贵州、安徽、山西、福建、湖北等省近期也纷纷开展严查城投企业、国有平台企业融资中介的反腐专项行动。
从各方面透露的信息来看,此类专项行动主要聚焦的问题,是部分平台违规支付中介服务费、以补充协议提高承销费率,导致实际融资成本甚至数倍于名义融资成本,推高了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和成本。
一直以来,不少地方融资平台的确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市场化程度不高、外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部分违规融资中介在工作中存有暗箱操作空间。过往有案例显示,不少城投债项目本身的价值并不高,如果按照严格的评审程序难以过关。
部分地方正在实施的这一轮专项整治行动,可以追缴违规融资中介的违法所得,警示融资中介远离违规经营活动。
不过市场也有声音指出,当前不少县一级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不具有专业的融资能力和人员,尚无法脱离专业融资中介服务,这是一个客观事实。而融资中介作为一个整体,存在有历史原因,也应该客观看待。从目前信息来看,大部分机构依然是合规合法经营,违规机构不占多数。
笔者认为,要规范城投平台融资中介的运作,未来有关部门和地方可以考虑对融资中介进行全面的筛查评级,建立中介白名单机制和核心人员征信记录库,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应准确理清融资中介合法和违规行为,明确其中的边界。对于合法的中介服务行为,其收取的报酬是否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也应有准确的界定。
此次彻查,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加速出清有推动作用。当前正处于稳增长政策落地发力的关键时机,地方基础设施投资有效性直接关系稳增长的政策效果。从长远看,未来各地如能在招投标流程、费用构成、收费主体、融资中介成本等方面出台更明晰的政策或指导意见,让融来的钱真正用到实处,当可促进城投公司项目防范和化解风险,为今后地方债落地发展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