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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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物流是一种新型的运输方式,是供应链的一个重要环节。属于高附加值的新兴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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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07:12
【工信部组织开展2025年度人工智能赋能中小企业典型应用场景征集工作】财联社8月21日电,工信部组织开展2025年度人工智能赋能中小企业典型应用场景征集工作。征集方向包含人工智能赋能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服务”,场景内容应突出中小企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突破性创新,研发具有前瞻性的新产品、新服务,以技术驱动业务模式根本性升级,推动经营模式和发展路径实现重大变革,开辟新的商业空间。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

①智能化产品。应用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具备自主感知、深度学习、自主决策、互动反馈等高级功能,面向未来创新场景的智能实体或虚拟产品。实体产品,如: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巡检车、智能仓储物流设备、智能家居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教育硬件、智能医疗健康监测设备等。虚拟产品如:人工智能驱动的智能软件、垂类大模型(微调大模型)、内容创作平台、智能工具和智能体等。

②智能化服务。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对外提供的各类新型服务,以及由人工智能驱动的创新商业模式,如:基于人工智能的检测咨询服务、“产品+数据+人工智能模型”的设备预测性维护服务、智能风控及智能投顾服务、智能供应链服务、智能办公工具以及面向工业、金融、政务、医疗、消费等行业的其他智能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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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2:55 来自 财联社记者 胡皓琼
①安能物流H1实现收入56.25亿元,同比增长6.4%;经调整净利润4.76亿元,同比增长10.7%;
②通过数字化升级、建设自动化流水线、进一步置换智能驾驶重卡等方式,安能物流H1实现单位运输及分拨成本同比下降9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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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02:39 来自 财联社
①京东外卖全职骑手已突破15万人,公司为他们全部缴纳五险一金,每人每月平均缴纳约2000元;
②京东呼吁全行业各平台一起推动骑手各项社保落地,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用人单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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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09:05
【财政部、税务总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财联社8月12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上述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上述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是指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经营网点。

本公告所称快递服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服务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快递企业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活动。快递末端服务是指上述收寄、投递服务。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服务,是指快递企业接受寄件人委托,完成快件下单、验视、包装、封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对快件进行归类、封发的业务活动。投递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将快件按约定方式投交到约定的地址或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二、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纳税人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不包括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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