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交所:提高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退市指标
财联社4月12日电,深交所就修订《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6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提高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将其“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中的营业收入从现行“1亿元”提高至“3 亿元”,加大力度淘汰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结合创业板公司成长性和收入规模特点,本次不作调整,维持“1亿元”不变。将“利润总额”纳入“亏损”考量,修改后的组合指标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创业板 1 亿元)。此外,对财务类*ST公司引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退市情形,提高摘星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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